法院设立了安检区,进入法院都需要经过安检,通过安检门后还需经手持金属探测器的检测,物品要过X光机,一套程序下来,大概花费3-4分钟时间……可是就这么短短的3-4分钟时间,很多人不理解,认为法院是在刁难大家,不尊重大家,认为完全没必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》第七条的规定:除经人民法院许可,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,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
■span 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
■易燃易爆物、疑似爆炸物
■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、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
■液体及胶状、粉末状物品
■标语、条幅、传单
■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
现实案例:
案例一:2015年9月9日,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,一男子用报纸将刀具包住,混过安检进入审判庭,庭审过程中,因其不满判决,拔出尖刀将4名法官捅伤,两名法官伤势严重,其中一名被刺到心脏,该行凶男子也被抓获。
案例二:2013年4月19日,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,庭审刚开始,被告突然向原告丢出自制爆炸物,并用水果刀将原告刺倒在地,又在原告身旁引爆另一爆炸物,致原告死亡,被告在逃跑过程中被当场抓获。
看了上面的案例,您还觉得法院的安检没有必要吗?或许您不会携带这些物品进入法院,但是某月某日跟您同一天,某人携带了这些危险物品进入法院欲行凶,这个时候您的人身安全是否也得不到保障了呢?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要求,法院审理案件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,冲突明显,极易引发自伤自残、哄闹法庭、暴力抗法以及伤害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法官等情况,所以,法院安检不是刁难,其实是在保护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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